近两年,中小银行不赎回二级资本债的情况明显减少,2025年至今仅有两例。不过,监管机构依然重视此类事件的影响。16日,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就《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征求意见,将“不按市场预期赎回二级资本债”列为需在24小时内上报的重大事项之一。

该制度旨在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大事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度共列出14条需上报的事项,包括可能导致重大影响的违法违规经营、涉诉、负面舆情、信贷风险等,其中第十条为拟不按市场预期赎回二级资本债。央行天津市分行是继8月山东省分行后,又一地将此列入24小时上报事项的省级分行。二级资本债是商业银行补充二级资本的工具,期限通常为5 5年,在第一个五年末附有赎回权。若银行未按预期赎回,可能是因为无法以较低成本发行新债,面临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风险,引发市场质疑。据财联社统计,不赎回二级资本债事件的高峰在2022年,当年超过20例,此后逐年下降。2023年和2024年分别有14例和6例,而2025年至今只有2例。华源证券固收首席廖志明认为,随着债务风险化解政策落地,地方债务压力减轻,银行信用风险下降,不赎回案例减少。从过往案例看,全部为城农商行,集中在辽宁、山东、湖北、吉林等地。中信证券FICC首席明明预计,2025年下半年或有2家城农商行不行使二级资本债赎回权,较2024年同期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