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出炉,定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份清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议、商务部审签,并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批准。
清单旨在明确外资进入的特别管理措施,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不在清单上的领域,内外资均按统一标准管理,遵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其中要点包括:境外投资者不可设立个体户、独资企业或加入农民合作社进行经营;外企在华投资需遵守清单规定;不符规定的投资,相关部门将不予许可、注册;特定情况下,经审批的外商投资可不受清单限制;涉及禁投领域的企业境外上市,得经审核且外资持股比例受限;关联境内企业被境外所控公司的并购,依据外资、境外投资及外汇管理规定处理;文化、金融等行业特定措施维持原状;与港澳台合作及国际条约更优惠政策可适用;自贸区等特定区域有更优惠政策的,依其规定执行。此外,本清单由发改委、商务部等解读,2021年版清单将同期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