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沉寂后,前黑龙江鸡西副市长李传良案迎来新动向。《人民法院报》最近整版刊登了牡丹江中级法院对李传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滥用职权等指控的公告,数额惊人,逾31亿。
公告详列其违法行径:李传良在职期间,巧取豪夺公款近29.3亿,受贿近5千万,挪用公款1.1亿,并违规使用国有资产注册公司,非法获利7325万。其违法所得被广泛投入个人公司、房产、工程等,案发后,司法机关扣冻资金14.1亿,查封房产过千套,土地、林地、车辆及机械等资产亦遭查扣,18家公司股权被冻结。
李传良曾身居要职,从财政局长一路晋升至副市长,辞职后于2018年出逃海外。黑龙江省监委于2020年对其启动调查,揭露其在职时的贪腐、受贿及不当财务行为,且企图逃避调查,转移赃款。同年12月,省公安厅发出通缉令,直至2024年9月,此案正式进入法律程序,等待公正裁决。牡丹江检察院已提出没收其违法所得申请,公告亦为李传良的亲属及相关利益方提供了参与诉讼的途径,案件预计在公告期满后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