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大放送!最不发达国家享零关税福利
为加深与最不发达国家的合作纽带,共同推动经济增长,我国决定从2024年12月1日起,对来自已建立外交关系的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商品实施零关税政策,涉及产品覆盖全部税目。这项举措意味着,这些国家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将享受“零门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有限额的关税配额产品,仅在配额范围内免除关税,超出部分仍按原税率征收。
此举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步伐,展现了大国担当,旨在通过单方面开放市场,助力最不发达国家搭乘中国发展快车,促进全球共享繁荣。
发布日期:2024年9月11日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