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出炉,定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份清单经国家发改委审议、商务部审签,并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旨在指导外资准入规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清单亮点概括如下:首先,它整合了外商投资的股权、高管等特殊要求,未列入清单的领域,内外资企业将按统一标准管理。其次,明确境外个人和实体不得以个体户、独资或合作社形式进行境内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再投资也需遵循清单规则。此外,违反清单规定的投资项目,相关部门将不予审批或登记,严格限制不符条件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值得关注的是,特定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外商投资可不受清单限制。对于境外上市的境内企业,若涉及负面清单禁止领域,其外资持股比例及管理权需按规定执行。同时,关联并购、文化金融等领域特有规定及更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清单亦做了详细说明。最后,清单的解释权归属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且2021年版清单将于新清单生效时废止。
此举彰显了中国对外商投资管理的持续优化,及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