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的总量控制,工信部、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自2025年7月28日起实施。该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办法中明确,稀土开采指从氟碳铈矿等各类稀土原矿采选生成稀土矿产品的过程;稀土冶炼分离则是将这些矿产品加工成单一或混合稀土氧化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过程。国家对稀土开采及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并由工信部、自然资源部和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则按职责分工在本行政区域内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年度总量控制指标基于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等因素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再由工信部和自然资源部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细化分配给各稀土生产企业。同时要求企业必须在规定指标内进行生产活动,并定期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告执行情况。此外,还强调了企业需建立产品流向记录制度以及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重要性。对于违反规定的稀土生产企业,将依法受到处罚,并可能影响其下一年度的生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