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优化保险资金配置,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通知主要内容有三: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简化档位标准,部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拓宽投资空间;提高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比例,鼓励保险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放宽税延养老保险的投资比例要求,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
这些调整将促进保险业更好地发挥长期资金优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而言,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根据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档设定,从10%到50%不等。此外,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比例上限为30%,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优化保险资金运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