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旨在通过提供贷款支持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回购和增持股票。该通知规定,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公司发放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2.25%,按季度发放且需“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对于这些特定贷款,豁免执行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的相关规定;其他信贷资金则仍需遵守现行监管要求。
自10月18日起,这21家金融机构将开始发放此类贷款,并在次季度首月向央行申请再贷款。再贷款额度初定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一年,可展期。渤海银行表示,这种间接货币政策工具通过调整市场利率和信贷条件引导资金流向,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需严格控制风险。华夏银行也表示将按照监管要求制定相关政策,确保资金专项使用。一位城商行风控人员指出,这类贷款虽有风险,但若股价稳定,银行和企业都能从中获益。此外,关于授信方式及风险计提的具体细则仍有待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