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近日正式印发,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文件强调,需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体系,强化对市(地)、县(区)级政府设立产业基金的统筹指导,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对地方基金注资等多种方式,有效整合各级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资金合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为加速企业成长和产业结构优化,《若干措施》特别鼓励设立并购基金,聚焦区内上市公司的资源整合需求。通过构建“政策 资本 生态”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支持本地优质企业开展跨区域并购、控股或参股区外上市公司,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也将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的延伸与升级,助力西藏企业在全国市场中占据更有利位置。
此外,该政策还注重基金工具与产业发展方向的精准对接,引导资本向重点产业聚集。通过差异化投资策略和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将深度参与企业从初创、成长到壮大的全过程,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做优做强,为西藏培育具有高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