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第未来创始人贾跃亭近期宣布成立第二个还债信托,加速偿还中国债务。同时,前江苏首富张近东也计划设立破产重整信托,将苏宁系公司股权和个人资产装入信托以解决巨额债务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通过设立类似信托来解决债务困境,破产服务信托需求激增。

这类信托通常将有价值的资产装入信托,增强债权人对偿债的信心。债权人为信托受益人,信托资产变现和运营收益用于还债。委托人通常是公司或老板,受托人是信托公司。例如,苏宁拟成立的破产重整信托,将资产分为保留运营和处置变现两类,并分别装入新苏宁集团和南京众城资产管理公司。大多数情况下,公司仍由原团队负责日常经营,但受到严格监督。如果需要,也可引入职业经理人或专业机构。
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主要有两种模式:存续式重整和出售式重整。前者将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股权置入信托,债权人成为受益人;后者将优质资产出售给新主体,所得资金及其他待处置资产置入信托。在保障债权人权益方面,信托通过制度保障、权利转换和治理制衡等方式实现。受益人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则负责日常事务。最终清偿数额取决于信托执行情况,底层资产质量、受托人能力和信托方案设计是关键因素。
设立还债信托有助于打破债务人的“囚徒困境”,避免资产被查封冻结,影响正常经营。通过信托财产的未来收益或资产处置变现,债权人转为受益人,不再单独行动。新的投资人看到资产价值后,也可能注入资金,帮助盘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