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商务部与科技部联合更新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反映了我国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国际合作。依据相关法规,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对外转移,而限制出口的技术则需获得许可证才能出口。此外,不在目录内的技术可自由出口,但需进行合同登记。
此次调整中,删除了3项技术条目,新增了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作为限制类,并对有色金属冶金技术进行了修改。这些变动促进了中国建筑技术的全球共享,同时加强了对敏感领域技术如电池正极材料的安全管理。对于希望合法合规进行技术出口的企业来说,重要的是遵循《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完成必要的许可申请或合同登记流程。未来,商务部将不断优化管理措施,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遵守规定。